查处辞职证明发放乱象和辞职路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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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辞职证明发放乱象和辞职路上的“障碍”

近日,刚刚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辞职的杨先生反映,该公司出具的辞职证明部分内容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导致他在办理公积金追缴时被主管部门指出“辞职证明有问题”。面对质疑,公司解释称,杨先生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近年的员工,所以在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才认可其最后一年的服务,并将其工作经历分为不同阶段。一张看似简单的离职证明,却引发了杨先生与原公司之间的一系列纠纷:多年的分工、社保和公积金领取困难、合法离职文件迟迟拿不到等。事实证明,这张纸成为了他辞职路上的“障碍”。杨先生说他加入了2016年5月入职公司,一直工作到今年9月。辞职时,该公司在发给他的证明上写道:“杨×自2016年5月13日起为北×服务,与其现任公司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5年9月21日终止(终止)”。当时他就觉得不对劲,因为北×只是×公司旗下的一个平台,在他加入的时候还没有成立。然而,当他拿着这张证明到社保中心和公积金中心申请追缴社保和公积金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主体信息有误,该证明无效。此后,他两次前往公司总部索取复工证明。结果,第二张证书的工龄实际上“缩水”了4年——公司只承认2020年9月以后的工作经验。公司回应称,2020年9月之前,杨先生是人力资源公司派驻到公司的“派出员工”,与公司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据此,将其工作经历分为两部分,分属北京和深圳两家人力资源公司,并出具了所谓的“工作经历声明”。杨先生表示,他从未去过工作经历描述中列出的两家人力资源公司。自2016年加入公司以来,其签订的合同均为×公司。没想到,当我离职时,我的证书上却被“贴错”了。这不仅影响了他在新公司的职级和薪资,也让他陷入了耗费时间和劳动维权、不维权则权益损失的问题。他仍在尝试与前公司进行谈判。